港股新股发行方式差异性
投资者须留意,虽说股份供应少的新股较易获利,但成功获分配股份的机会自然较低,是否值得动用一大笔资金认购甚至借孖展,并给「死锁」十天八天(由截止认购日计起至退票日),宜仔细考虑清楚。事实上,投资者可参考新股制定的回拨机制,计算在最乐观的情下,分配予散户的最多手数,然后评估成功认购的机会。 港交所会要求包含国际配售及公开发售的新股招股活动,提供的回拨机制,将原先部分用作国际配售的股份,重新分配至公开发售,比例视乎公司的集资额及超额认购倍数而言。通常集资规模不足100亿元的新股,如超额认购100倍或以上,公开发售部分将由原来10%,调高至50%,即已发行股数的一半。但现时招股的碧桂园,分配基准与过往新股稍有不同,虽然初步公开发售比例为10%,但若超额100倍,比例亦只提高至20%。
投资者要知道初步分配基准的比例,因为这直接影响超额倍数的多寡,以至最终的回拨比例。以碧桂园为例,初步在本港发售2.4亿股,按招股价上限5.38元计算,只需有12.91亿元便可获足够认购,要超额100倍,冻结资金应至少有1300亿元。
如认为超额100倍应不难达到,那便要计算一下,分配予散户的最多手数,以及根据当时的市及最近其它招股反应,评估认购散户人数。股份手数的计算方法,是将全球发售的股数,乘以回拨比例,再除以每手股数。
在碧桂园的例子中,超额100倍,最多亦只有48万手(24亿股×20%÷1000)分配予散户。须知道,分配予A组(认购额不多于500万元)及B组(超过500万元)申请人的手数各占一半,即24万手。理论上,只要多于24万人小注申购碧桂园,便不能做到一人一手,这还未计算认购额较多的申请人,可获分配多于一手的因素。
假如最终不能抽中新股,投资者除了没钱赚,还要牺牲在认购期间,资金存放在银行的利息成本。在这样的情下,与其抽新股,不妨考虑投资其它有上升潜力的已上市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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