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8天连收两张罚单 业绩不振拖累民营大股东去年亏损
此次收到的罚单,问题包括营业部原负责人涉嫌合同诈骗犯罪,以及分公司原负责人向客户销售非东莞证券代销的私募基金等。其中前者在业内较罕见
“值得信赖。”在东莞证券官网上,上述四字宣传语被设计者特意前置,显得尤为醒目。
然而无论对于监管方或接受其服务的投资者,真要做到这一点却并不容易。就在刚刚过去的4月,两条来自监管部门的处罚信息让这家全国范围内都有些知名度的广东券商多少有些尴尬。事实上,仅仅8天的时间,东莞证券就连续收到来自不同地区的监管罚单。虽然所涉及监管部门一南一北,所处罚的具体事由也有所不同,但问题均指向了其内部的合规管理漏洞。
《投资时报》记者注意到,4月12日大连证监局公布了《关于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广场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并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按该决定内文表述,监管部门经过检查发现,东莞证券大连星海广场证券营业部存在的问题包括:一是营业部原负责人于雷涉嫌合同诈骗犯罪;二是部分重要空白合同文本遗失。
大连证监局特别指出,东莞证券属地营业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未能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营业部内部岗位制衡失效,未能有效防控风险,在空白凭证管理方面存在漏洞,进而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针对发现的问题,监管部门责令东莞证券方面限期改正,对营业部合规管理进行改进,加强对重要空白合同的管理,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还责令东莞证券方面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其营业部应在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投资时报》记者了解到,此前曾有券商营业部员工涉嫌合同诈骗等犯罪被监管部门纠察,而营业部负责人直接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则不多见,此事随即被业内关注。而就在这则消息热度还未消退之际,4月19日,在东莞证券总部归属地的广东证监局的官网上,又有一则针对东莞证券下属分支机构的监管警示措施现身。
记者在题为《关于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虎门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看到,监管部门经过调查发现,东莞证券虎门分公司原负责人赵某在未经过公司审批的情况下,组织员工向客户销售非东莞证券代销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据悉,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及《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
广东证监局就此决定对东莞证券相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指出有关公司应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组织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前期自查自纠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有资深证券业内人士向《投资时报》记者表示,虽然东莞证券一南一北两地分支机构出现的具体问题不一样,但相关责任人层级不低,且问题性质也较为严重,足以说明其内部风控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短期内连续遭到监管处罚显然不是“偶发事件”。早在2018年下半年期间,东莞证券代销的三只债券先后出现违约,并因受托管理及尽职调查不到位,分别被贵州证监局、湖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据了解,2018年9月,东莞证券作为龙里县供排水总公司“15龙里债”的受托管理人,未按约定督促发行人遵守相关规定,被贵州证监局出具警示函。2018年12月,其作为“15华容债”“16南县债”的受托管理人,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尽职调查及受托管理义务,未能持续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再次被湖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一家公司如果合规缺位,最直接的后果是给经营业绩带来风险。记者从握有东莞证券40%股权的第一大股东锦龙股份(行情000712,诊股)(000712.SZ)发布的2018年年报中看到,东莞证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3亿元,同比减少27.12%;实现归母净利润1.9亿元,同比降幅高达74.97%。
作为一家主要从事投资参股证券公司业务的民营上市企业,锦龙股份还拥有中山证券70.96%股权、华联期货3%股权、东莞农商行0.77%股权、广东清远农商行0.06%股权。东莞证券的业绩下滑自然也冲击了锦龙股份的主体财务表现。数据显示,2018年度后者营收同比下挫16.73%至9.79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则由盈转亏至-1.8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