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同学志愿事件:系山东省菏泽市单县考生
(原标题:一考生篡改同学高考志愿被刑拘)
京华时报讯昨天,山东省菏泽市单县考生陈某因篡改同班两名同学高考志愿,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6年高考志愿填报期间,山东已连续发生两起志愿篡改事件,均是考生窃取他人志愿填报系统的登录密码,修改他人志愿,以此增加自己的升学机会。
山东单县高三学生陈某在本科二批次志愿填报过程中,篡改同班两名同学的高考志愿。单县公安局于6日宣布将陈某刑事拘留。
而就在3天前,山东胶州考生郭某刚刚因篡改同学常升高考志愿被胶州公安局以行为涉嫌违法为由,依法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