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支持两孩家庭!2019生育政策将新增适当补贴
原标题:拟对生育二孩家庭 入托入学给予适当补贴
来源:沈阳日报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郭宏颖)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此次修订最突出的内容是拟减轻两孩家庭负担,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修订草案提出,结合本地实际,对生育两孩家庭予以支持,并对其入托、入学给予适当补贴。各级政府应当建立生育支持、幼儿养育等配套政策,合理规划配置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人口的公共服务需求。
修订草案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实行免费登记服务,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婚前共计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再婚夫妻婚前共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一个以上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的病残儿时,经批准可再生育一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