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农倒赔偷瓜贼?私人财产受损倒赔案例解读
近日,河南鹤壁市淇县北阳镇一瓜农庞某被两女子偷了近10个西瓜,在双方拉扯中,偷瓜的两女子摔倒擦伤。警方要求庞某向两女子赔偿300元。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关注。
8月2日,淇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警方询问后认为两女子所偷西瓜价值小,情节显著轻微,对两人进行批评教育。双方拉扯中两女子受伤,故要求庞某赔偿两女子300元。
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当事瓜农认为,自己的西瓜被偷,私人财产已经受到损失,为什么还要倒赔300元;也有网友质疑警方的处理结果:偷瓜贼虽受伤,但其偷瓜在先,为何不承担法律责任?
8月3日晚,鹤壁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针对前述盗窃西瓜的警情,鹤壁市公安局已启动执法监督程序。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邢鑫认为瓜农属于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需担责;而北京市社会组织法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张新年律师则认为,瓜农是在两女子侵害行为结束时拉扯致两女子受伤,已不构成正当防卫,应该担责。邢鑫和张新年认为,两女子偷盗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可处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