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要分一半房子?共同投资买房财产分配案例解析
浙江杭州一对情侣,谈婚论嫁时,男方出首付34万,贷款买房,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
但两人最后以分手告终,男方想要回房子的所有权;女方却认为自己也还过3个月按揭,现在房子她要分一半走……
为此,昔日恩爱的情侣,竟闹上了法庭。
01
男方为爱买房 加上女方名字
2013年秋天
小张(化名)和婷婷(化名)恋爱
之后的两年里
两人的感情持续升温
发展到谈婚论嫁的阶段
其间婷婷多次委婉地表示
希望双方婚后
能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为表诚意
小张咬咬牙答应了买房的要求
2016年初
婷婷找房产中介公司工作的堂哥帮忙
两人作为共同买受人
买下位于杭州江干区的一套住宅
签订合同当天,小张即支付购房首付款34万元,办理余款的银行按揭贷时,婷婷作为房屋共有人也在贷款合同上签了字。房子最终登记在了小张和婷婷名下,为两人共同共有。
02
和平分手失败 为房子闹上法庭
一年后
小张和婷婷间的矛盾渐显
时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
最终因性格不合分手
对于没了感情的两人来说
分手倒是简单
可这房子……怎么分?
小张认为:当初买这套房是为了和婷婷结婚,虽然房子登记在两人名下,但首付款和后期绝大部分按揭款都是自己付的。现在两个人分手了,结婚的愿望也落空了,婷婷理应返还房屋的共同份额。
婷婷却觉得:房子是两个人的共同投资行为。如果没有堂哥,买房过程不可能这么顺利。加上房子的按揭款她也还过3个月,一共1.4万元,所以房子她要分一半!所有权可以不要,但必须把一半的份额折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