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聚餐女员工离世事件:医美公司需要负责任吗?
2018年的最后一天,成都邛崃一家医美公司组织全体约40名员工,在火锅店举行了迎新春聚餐。当天晚上11点左右,聚餐结束后,公司安排人将喝了酒的员工周女士送回家。
按照周女士母亲的意思,护送的同事把周女士送到她前夫李某那里。但没想到,2019年的第一天,1月1日早上9点左右,李某发现前妻已经没有了呼吸。送医后,周女士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根据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显示,周女士的死因或与饮酒后窒息有关。
随后,周女士的父亲、母亲还有不满7岁的儿子一同将医美公司、火锅店及同桌的5名同事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承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00余万元。
近日,红星新闻从成都市邛崃法院获悉,该案目前已作出判决并生效。法院判决医美公司按照20%的比例分担赔偿责任,算下来约15.8万元,而周女士自身对死亡后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