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转托管」北京高速收费调整2020:收费新标准取消起步价?
原标题:北京高速费核定听证方案来了!取消起步价,总体负担不增加
12月10日下午,市发改委发布有关本市高速公路收费核定的二次听证会公告,详细披露了听证方案。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获悉,此次核定不增加社会负担,不影响路网运行。对于老百姓关心的计费规则,也将更加公平合理,利用电子收费的技术手段实现精准计费,取消起步价,不再执行“二舍八入,三、七作五”取整收费规则,更好地体现“多用路者多付费、少用路者少付费”。
1月1日起高速公路执行收费新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交通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了落实国家新的车型分类标准核定本市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方案。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1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实施新颁布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
“由于新旧车型分类标准差异较大,本市需要按照新的车型分类标准,核定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国家在组织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大力推广不停车收费(ETC),提高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现代化水平,本市按此要求,调整计费方式,实现更加准确、公平、合理地收费。
“少用路者少付费” 取消高速5元起步“底儿钱”
公告披露了本市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核定的原则和方案。据介绍,此次核定不增加社会负担,结合本市货车车型结构、交通量等相关情况,科学测算和核定收费标准,在相同交通流量下,不增加车辆通行费总体负担。
同时,不影响路网运行。尽可能维持各路段收费水平平衡,避免收费水平变化造成路线间的交通量较大转移,避免引发新的交通拥堵。
对于老百姓关心的计费规则,也将更加公平合理,利用电子收费的技术手段实现精准计费,取消起步价,不再执行“二舍八入,三、七作五”取整收费规则,更好地体现“多用路者多付费、少用路者少付费”。此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不增加社会总体负担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客车车主、货运企业和收费公路经营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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